1、培养目标: 培养既精通马克思主义又精通西方经济理论,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广博的知识面,有很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将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及胜任政府部门政策研究、企业管理的高级人才。 2、基本要求: (1)品德素质:严谨踏实,恪守学术诚信;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学术能力:系统掌握政治经济学学科知识;掌握本学科前沿研究方法和学术发展脉络;能在其从事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3)其他能力: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无障碍从事国际化交流;掌握数据处理方法和经济计量分析工具,能从事经济统计和计量分析。
(1)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论坛发表报告一次;(2)在国内外学术研讨会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3)参加学院、学科Seminar不少于8次,提交6篇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读书报告,计2个学分。
(1)博士生按课程计划修满学分;完成读书报告、研讨会及中期考核之后,才能进行开题答辩。(2)完成二万字以上文献综述与一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发表于校定一级刊物、内容与本人的学位论文研究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可视同研究报告),开题报告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开题报告会上报告。(3)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的11月底和第二学年第四学期的3月底。开题报告与论文送审至少间隔6个月。(4)开题报告须由博导及博导团队(三人以上)评审,评审通过后应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以书面形式交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题。开题报告一旦通过,原则上不得更换论文选题,如确需变更论文选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向指导教师小组汇报。
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小组的成员至少由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博士生的学习计划执行情况、个人的科研成果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和个人岗位助学金挂钩。
(1)论文送审前须进行博士论文预答辩。博士研究生应至少在预答辩日期前两周将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专家并参加预答辩。 (2)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以书面形式交学院研究生科备案。不通过者,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团队)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后,可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1)课程学习最低完成24个学分。修完公共学位课4个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20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至少12学分,研究方法论课程至少2学分,交叉课程至少2学分。 (2)完成读书报告和学术实践环节4学分。 (3)完成论文发表要求。 (4)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1)研究生教学实行《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管理办法》,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2)按照学院规定开题须进行答辩,要求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开题报告要求》,《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3)中期考核执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经济学院[2014]05 号) (4)毕业论文隐名送审执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制度的实施办法》 (5)科研要求执行社科学部发[2010]04号文件,详见《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等。
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完成社会实践环节。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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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0112011 | 高级宏观经济学 | 3.0 | 48 | 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0112012 | 高级微观经济学 | 3.0 | 48 | 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0112013 | 高级计量经济学 | 3.0 | 48 | 春夏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500008 | 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 | 1.0 | 0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500009 | 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 | 1.0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3310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0 | 32 | 春、夏、秋、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