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 085503|航空工程 硕士 培养方案

年级
2023
 
培养类型
硕士
 
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
 
学院
航空航天学院
 
专业
085503|航空工程
 
学制
2.5
 

课程学分要求

最低总学分
26.0
公共学位课最低学分
5.0
专业课最低学分
15.0
专业学位课最低学分
10.0

培 养 环 节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注重数学、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学、计算机技术等方面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扎实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科学研究能力,能在航空飞行器设计和工程力学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的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的能力。毕业后能从事工程设计或科学研究工作。

 
读书(学术,实践)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提交4篇以上读书(学术)报告,其中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系)的学术论坛做读书(学术)报告1次以上,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1次以上。原则上读书报告应在入学后至第2学年结束前完成。读书报告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由导师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存档。读书(学术)报告为必修环节,不计算课程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原则上专业实践训练应在入学后至第2学年结束前完成。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共计4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开题报告

1.应于入学后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未按时开题的研究生,导师需提出延缓开题申请,并明确开题时间。 2.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所属学科范围内公开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经评审通过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存档备案。 3.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后,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6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尽快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经导师确认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5.其他规定参照《航空航天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中期考核(检查)

应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小组由3人(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及以上组成。中期考核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其他规定参照《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预答辩(预审)

应于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前完成预答辩或预审。预答辩(预审)应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公示预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和答辩时间、地点,并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至预答辩(预审)专家。通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经导师、院系审核,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系)存档备案。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确认,学位论文送审前提交。预答辩(预审)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其他规定参照《航空航天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1.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最低课程学分要求。 2.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外 3-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其他按照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和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证体系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航空航天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航空航天学院关于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标准》,《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以上实施细则参照最新修订版。

 
备注

 

平 台 课 程

必修/选修 课程性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必修 公共选修课 0000999 公共素质类课程至少1门(具体课程详见清单,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时勿以具体课程替代) 1.0 16 春、夏、秋、冬 必修1学分
必修 公共学位课 04200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0 24 春、夏、秋、冬
必修 公共学位课 0500011 研究生英语应用能力提升 2.0 64 春、夏、秋、冬 专业学位英语课改革
必修 专业学位课 2402001 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 1.0 16 春、秋
必修 专业学位课 2442001 工程伦理 2.0 32
必修 公共学位课 332000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 32 春、夏、秋、冬 2022秋开始已调整

方 向 课 程

航空工程

研究内容

1、飞行器总体设计;2、飞行力学与飞行安全;3、强度与结构动力学;4、空气动力学设计;5、动力学与控制

备注

 

必修/选修 课程性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11003 现代流体力学 2.0 32
必修 专业学位课 2411008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前沿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10 燃烧学与推进技术 2.0 32 春、冬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12 先进飞行器分析与设计方法 2.0 32 方法类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14 飞行动力学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51 现代导航原理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52 飞行器空气动力学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53 飞行控制原理与方法 2.0 32 秋冬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1054 航空航天系统工程 2.0 32 秋冬 方法类
选修 专业选修课 2423034 推进系统测试技术 2.0 32 春、夏 校企共建课
选修 专业选修课 2423035 高等实验空气动力学 1.0 16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3044 先进飞行器结构设计 3.0 48 秋、冬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3047 智能无人机系统设计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2423048 最优控制理论 2.0 32 春夏
必修 专业学位课 2423051 现代飞行器总体技术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2423067 飞机结构设计 3.0 48 春夏 校企共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