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拥有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 品德素质: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学校校训、共同价值观及浙大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格素养和行为习惯。崇尚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严守职业伦理,践行优良学风。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家国情怀,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投身国家急需和新兴战略领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2. 知识结构: 适应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需求,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熟悉金融领域的实务流程,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 3. 基本能力: 掌握金融研究的基本技巧和方法,能较熟练地阅读外文资料;具备开展实务研究、学术交流和及时了解金融领域最新发展动态的能力;通过参与实践教学,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金融相关职业领域的专业工作。注重学生国际化视野、跨文化交际能力与全球领导力的培养。
参加学院、学科Seminar不少于4次,并参与发言讨论;提交与Seminar和专业相关且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读书报告至少4篇。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培养的必修环节,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机构或与本专业相关工作岗位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按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报告(不少于五千字),并参加专业实践答辩(一般在第二学年冬学期期末或春学期期初进行)。专业实践答辩由本专业点的专业实践负责老师安排。专业实践的成绩评定将综合实践表现、实践报告、现场答辩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及以上等级为考核通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专业实践报告,并将导师及校外导师签字的纸质版《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和纸质版专业实践报告交研究生科审核存档后,方可申请论文送审。国际生专业实践建议结合国家与属地对于留学生实习实践签证加注的相关政策。本环节2学分,研究生获得专业实践学分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每年举行两次(5月和12月)。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做出论证,并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硕士生开题答辩考核小组由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组成(至少3名)。开题答辩通过者应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同时将纸质版材料连同《开题报告审核表》交研究生科备案。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送审时间至少间隔3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开题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开题报告,经导师确认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开题通过后,经导师确认需变更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者,应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后完成进行中期考核(检查),对课程学习与读书报告完成情况、学位论文的开题与中期进展情况、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检查)。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检查)约在每年11月份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检查)的通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硕士研究生应于送审前至少1个月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预答辩(预审)应公开进行,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预答辩结束后1周内,申请人应将预答辩委员会意见输入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并将《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在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连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预答辩(预审)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
1. 课程学习最低完成39个总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至少5学分;公共素质课至少1学分;专业课至少33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15学分、方向必修课8学分)。金融科技方向跨专业选课不超过3学分。 2. 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创新成果达到相关要求。
1. 研究生教学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2.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毕业论文预答辩、隐名送审、答辩执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全过程的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参照经济学院[2021]7号《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实施细则》与《经济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补充规定(试行)》。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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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公共选修课 | 0000999 | 公共素质类课程至少1门(具体课程详见清单,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时勿以具体课程替代) | 1.0 | 16 | 春、夏、秋、冬 | 仅限中国籍学生修读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420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0 | 24 | 春、夏、秋、冬 | 仅限中国籍学生修读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500011 | 研究生英语应用能力提升 | 2.0 | 64 | 春、夏、秋、冬 | 仅限中国籍学生修读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3320002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0 | 32 | 春、夏、秋、冬 | 仅限中国籍学生修读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5002003 | 中国概况(英文授课) | 2.0 | 48 | 春夏、秋冬 |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nly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5002004 | 国际中文水平与测试 | 1.0 | 96 | 春夏 |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nly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5002005 | 汉语(初级) | 2.0 | 96 | 春夏、秋冬 |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nly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5002006 | 汉语(中级) | 2.0 | 96 | 春夏、秋冬 |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nly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5002007 | 汉语(高级) | 2.0 | 96 | 春夏、秋冬 |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n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