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 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 培养方案

年级
2009
 
培养类型
硕士
 
学位类别
学术学位
 
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
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
 
学制
2.0
 

课程学分要求

最低总学分
24.0
公共学位课最低学分
5.0
专业课最低学分
15.0
专业学位课最低学分
10.0

培 养 环 节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区域与城市规划 2、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 3、城市设计 4、城市规划技术方法

 
读书(学术,实践)报告

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1次,完成累计4次计2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

 
开题报告

在硕士阶段提交开题报告一篇,开题报告最迟应在入学后的1年内完成。

 
中期考核(检查)

(无要求)

 
预答辩(预审)

(无要求)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

每年出席学科组织的学术讲座或论坛10以上。 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或非五年制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备注

 

平 台 课 程

必修/选修 课程性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必修 公共选修课 0000999 公共素质类课程至少1门(具体课程详见清单,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时勿以具体课程替代) 1.0 16 春、夏、秋、冬 学分数根据具体课程确定,可多选
选修 公共学位课 022000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0 24
选修 公共学位课 0420001 自然辩证法 2.0 32 2011学年秋学期以后以0420002自然辩证法概论替代;
选修 公共学位课 0500006 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 1.0 0 2013年及以后以0500006、0500007课程代替原0500001,0510001,0520001课程
选修 公共学位课 0500007 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 1.0 32 2013年及以后以0500006、0500007课程代替原0500001,0510001,0520001课程
选修 公共学位课 0520001 硕士生英语 2.0 32

方 向 课 程

默认方向

研究内容

 

备注

原来的研究方向

必修/选修 课程性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选修 专业学位课 1221012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1221013 城市规划评论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1221014 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1222001 现代建筑引论 2.0 32
选修 专业学位课 1222002 现代建筑评论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015 居住社会学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016 城市规划技术方法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018 区域规划与城市区域研究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019 国内外城市发展研究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020 景观建筑学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021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227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 32
选修 专业选修课 1223228 城市规划专题研究 2.0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