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扎实的逻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与逻辑学相关的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 品德素质: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2. 知识结构: 具备坚实宽广的逻辑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数理逻辑、哲学逻辑、应用逻辑、传统逻辑和逻辑史等方向中二个以上方向的理论、方法和工具,系统掌握某特定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知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3. 基本能力: 具有较为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能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展示学术专长的学术交流能力。
每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或论文报告10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3次,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3次。
论文开题报告是博士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的时间,可根据硕博连读生本人研究进展确定,但最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年末进行。博士研究生应填写规定格式的开题报告,参加并通过学科组织的、由教授或者副教授(至少3人)组成的开题报告答辩会。开题报告答辩和论文答辩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半以上。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中期考核在第二学年内完成。考核内容分为课程考试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项;其中,课程考试成绩以2门以上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结合专业选修课成绩综合给出,研究能力评估以研究综述报告或综合面试等形式加以评估。课程考试和研究能力评估的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两项考核结果中较低的为中期考核的结果。所有博士生都必须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延期及重新考核的程序按学校规定执行。
(无要求)
1. 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最低课程学分要求。 2. 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学部、学院的规定执行。 5. 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毕业要求。
按照学校制定的开题报告、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基本流程等管理和实施细则,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通过学院、研究所各种论文报告会、大讲堂、学术沙龙等平台项目,营造学术创新氛围;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造就与培养目标吻合的合格人才。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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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公共选修课 | 0000999 | 公共素质类课程至少1门(具体课程详见清单,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时勿以具体课程替代) | 1.0 | 16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420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0 | 24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500010 | 研究生学术英语能力提升 | 2.0 | 64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3310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0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3320002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0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4422001 | 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 | 1.0 | 16 | 秋冬 |